最高人民法院追授王珏同志“全国优秀法官”荣誉称号
信息来源:泰州日报 发布日期:2017-09-28?11:11 浏览次数: 次 字体:[ ]

日前,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王珏同志“全国优秀法官”荣誉称号。昨天,王珏同志先进事迹报告暨“全国优秀法官”追授大会举行,市委书记曲福田,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周继业出席会议并讲话。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叶健宣读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授王珏同志“全国优秀法官”荣誉称号的决定》。

工作20余年,王珏同志始终奋战在民事审判一线,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00余件,无一超审限案件、错案,无一因裁判不当造成当事人缠讼信访,无一因裁判不公不廉受到投诉。身患癌症后,王珏仍坚持梳理在办的几十件案件,写下案情报告、争议焦点、尚待调查事项等。今年5月29日,王珏病逝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其个人一等功,市委追授其“泰州市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

最高法在《决定》中指出,王珏同志勤勉敬业,认真细致,经手案件都有详细记录,留有18本20余万字办案手记、5本工作笔记。她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努力化解矛盾纠纷,曾依法稳妥办理34件破产案件,为当地企业改制和经济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王珏同志忠诚敬业、勤勉奉献,其事迹朴实感人,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职业品质,是人民法院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涌现出来的优秀典范。为表彰先进、激励队伍,根据《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》,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王珏同志“全国优秀法官”荣誉称号。

曲福田首先代表市委向王珏同志表示沉痛的悼念和崇高的敬意,向王珏同志的家属表示诚挚的慰问。他说,近年来,我市政法机关坚持把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,在打击犯罪、保障人权、服务发展、维护公平正义、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,王珏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。王珏同志用年轻的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,以实际行动树立起了一名政法干警的光辉形象,以无私奉献谱写了一曲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时代赞歌,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了精神示范和行为标杆。

曲福田指出,王珏同志不仅是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,更是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。全市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向王珏同志学习的活动,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能力,激发工作热情,在创先争优上走在前、作表率。学习王珏同志,就要像她那样“民”字为本,牢记宗旨、造福人民;“公”字至上,坚持公平、维护正义;“干”字当头,勇于担当、攻坚克难;“廉”字在心,清正廉洁、无私奉献。未来3到5年,将是泰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,也是泰州参与扬子江城市群建设的窗口期,更是泰州乘势而上、中部崛起的机遇期,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王珏同志为榜样,进一步对标找差、敬业奉献,积极投身“强富美高”新泰州建设的伟大实践,在厚植泰州跨越赶超新优势中建功立业。

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周继业说,王珏同志的事迹朴实感人,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职业追求,是持续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生动教材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示范意义。要学习王珏同志忠诚的职业品格,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;学习她为民的职业情怀,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;学习她公正的职业追求,进一步优化审判效果;学习她无私的职业操守,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,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、无愧于历史、无愧于人民的一流业绩。

会上,王珏同志生前领导、同事、亲人用质朴的语言、真挚的感情,从不同角度生动介绍了其先进事迹。

市领导孔德平、邹祥凤、杜荣良,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军参加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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